平反六四议案
平反六四议案是香港立法会上提出的议案,每年5月至6月都有议员动议"毋忘六四事件,平反八九民运"。早在1997年香港主权移交给中国前夕,司徒华在立法局动议六四事件议案,并获大多数议员通过。1998年因第一届立法会还没有选出,而临时立法会因最后一届立法局议员在1997年"下车"而没有民主派议员参与。1999年至2011年,13次动议此议案,分别由支联会的执委司徒华、何俊仁、李柱铭、张文光和李卓人提出。由香港市民直选选出的泛民主派地方选区议员多数支持议案,而非直选选出的功能组别议员则多数反对。虽然综合两会来说,支持的议员占多数,但由于议案须要"地方选区"(2004年前为"地方选区及选举委员会")和"功能团体"两组均过半数才能通过,平反六四议案每年都遭否决。立法会辩论议案期间,政府官员都不会出现,大部分建制派议员会离场。
2019年爆发的反对逃犯条例修订草案运动及一系列事件之后,香港政治体制及环境剧变。持续三十馀年的维园六四烛光晚会惯例遭港府中断,香港市民支援爱国民主运动联合会也被迫解散。自2021年起,在泛民主派完全缺席议会之情形下,已无人提案平反六四。
除了香港立法会外,中华民国立法院也有立委提交动议,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平反六四,承认当年武力镇压错误。
需要注意的是,"六四"本身是指天安门清场镇压的日子,纵然"平反六四"一口号本身存在矛盾 (单纯按字面解释是有'为中国官方平反'的意思),但多年来各地民众已约定俗成,明白"平反六四"的背后意义乃"为八九民运平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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