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被判欺詐罪 美兩黨議員痛批中共抹黑
香港前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行政總監黃偉強被指涉嫌違反蘋果大樓租賃契約,區域法院10月25日裁定黎智英兩項欺詐罪成立,黃偉強一項詐欺罪成立。
參議院外交關係委員會首席共和黨議員里施(Sen. Jim Risch, R-ID)星期二(10月25日)在判決結果出爐後率領15位兩黨成員發表聯合聲明,痛批對黎智英的審判和結果都是「虛假的」。
議員們說,「中國共產黨利用虛假的欺詐指控來詆毀黎智英的聲譽,並為12月另一場虛假的國家安全法審判來尋找理由,」議員們在聲明中說。
議員們稱讚「黎智英是一個正直和有品格的人,是一位新聞自由和民主的強力倡導者,一位忠誠的丈夫和父親,和一位辛勤工作的創業家」。
「我們沒有遺忘香港人、黎智英先生和其他許多香港政治犯的困境。國際社會都在仔細關注黎智英先生所謂的『欺詐罪』的判決和接下來的國安法審判,」議員們在聲明最後強調。
來自賓西法尼亞州的共和黨人圖米星期二在他的推特上直言說,「中共對黎智英的虛假審判進一步腐蝕香港的自由和民主。」
圖米呼籲拜登行政當局應該立刻執行《香港自治法》中的制裁條款,追究那些為這場不公正審負有責任的人以及為其服務的銀行。圖米參議員與範·荷倫參議員為《香港自治法》的起草者。
來自佛羅里達州的共和黨聯邦參議員斯科特星期二也在推特上發文,批評香港法院對黎智英的判決是「一項基於不非法指控的虛假定罪」。
「黎智英是自由的英雄,他的名譽正被習近平和共產黨抹黑,因為他對自由和人權的忠誠嚇壞了他們,」斯科特說。
除了星期二被定罪的欺詐罪外,現年74歲的黎智英在2020年8月遭香港當局逮捕後,目前正為與2019年抗議有關的罪名而被判處的20個月監禁而服刑。黎智英自被捕以來先後被指控涉及多起案件,其中大部分案件已審結完畢。
黎智英還有違反香港國家安全法下的「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以及《刑事罪行條例》下的「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或複制煽動刊物等罪名。這些案件仍有待審理,案件預計將於今年12月開審。各界擔心,黎智英面臨的控罪若一經定罪,最高可能被判處終身監禁。
( 美國之音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